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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ShentongMetro 于 2023-11-24 16:16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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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X, K6 b( O, g/ e) N4 U$ }违法行为的产生并不以产生影响为基本的判定原则,例如(普通的,未实施而非犯罪中止)未遂罪就没有对社会产生影响,这么辩论是不符合依据的。根据上述结论我们不难导出,虽然有些托洛茨基式的成分,但并不能因为“公益项目”为目的,因为动机不针对于此就掩盖了其侵犯著作权产生的实际影响,反之亦然。
0 O$ T& z) i* c& G' u$ I2 \, s+ j即使是出于好的目的,我们也并不赞赏不遵守著作权就擅自进行改动的行为。如果先就这些问题提前联系,也许我们不但不会要求付费,更可能赠送一份付费的以供研究。然而,这样的联系没有发生,所以我们认为这已经超出了我们的基本原则,即在尊重基本权利的情况下尽量保证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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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i. H! B7 Z7 A' z: N* p需要指明的是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二十四条关于学习交流情况下的豁免问题已经在2020年第三次修正案中改为为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,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,因而再发布行为事实上已不合法。, b5 `2 {% q( D0 R/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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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:希望其他人员也可以参与讨论,单纯在两人之间争执不免片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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